請問「老斯」Q13-日治時期興盛的林業後來呢?

臺灣這片土地在歷經荷蘭人、明鄭時期、清領時代及日治時期之後,隨著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撤臺、政權更迭,這個時期的臺灣林業也因應當代政府的政策目標以及國際情勢,調整森林資源開發和管理的方向。

不過,在2017年政府宣示國產材元年之前,普遍民眾對「林業」一詞感到陌生,與日治時期興盛的林業不同,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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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的臺灣林業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承襲了日本的國有林地政策,維持超過9成的國有林比例。1945年林務局成立之初,雖然有著「以林養林」的理想,但由於仍需支援國共內戰前線的外部軍用需求,加上島內民間濫墾濫伐情事不斷發生。在政府沒有錢和人力可以主動造林情形之下,林務局開始實行「租地造林」政策,用便宜租金讓人民安頓下來,並鼓勵加入造林的行列,以避免更多事端產生。

接著1950年韓戰爆發,當時的「美援」除了資金支援外,也包含各個領域的人才與技術引入,其中包括西方積極經營森林的概念:「森林是可再生的資產,如果沒有透過妥善使用以維持生產力,將使森林走向停滯」。在這樣的前提下,未經人為介入的天然林,則好比資產組合裡無法掌握品質的不良資本,需要先整理成人工林這種可預期及估算的好資本,未來才有好收入。

於是自1956年開始,當時的林產管理局開始施行「多伐木、多造林、多繳庫」的三多林政,主張砍掉天然林,改造成高經濟價值樹種的「優良森林」。經過統計,當時全國每年伐木材積量超過100萬立方公尺,以面積來說,1960年後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相當於以385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速度「優化」島上的天然林。

1957年至1974年,可說是臺灣伐木量最多的時候(年均伐採面積10,790公頃、年均伐採量146萬立方公尺)。在長期大規模的伐採壓力下,國內伐木材積量連年下滑,光禿禿的森林和天災事件不僅引起關心環境的人士注意,也吸引媒體爭相報導。

1980年代,在全球保育思潮的高漲的背景下,臺灣社會也催生數個以保護森林為主要訴求的大型公民運動,最終促使政府在1991年推行全面禁伐天然林的政策,也逐步有「砍樹是不道德的」共識。在這樣的社會氛圍及政策規範下,興盛一時的林木產業鏈頓時戛然而止。

時間快轉至2024年,在面對氣候變遷挑戰、全球關注森林永續經營的現代,我們的森林逐漸恢復綠意與生機,森林覆蓋率來到60.7%。那現在…有條件可以砍樹了嗎?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老斯」下篇再繼續跟大家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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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李根政(2018),台灣山林百年紀
  2. 洪廣冀、謝宜彊、張家綸(2023),「大伐木時代」與林相改良的起源。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屬林業歷史調查研究暨影像紀錄委託專業服務(前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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